(一)自荐加分
根据上海市高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符合下列条件报考我校的优秀生、特长生,可向我校申请高考加分,经我校审核认定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予以优惠加分录取。
对象项目具体条件加分应届高中毕业生荣誉称号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省(市、自治区)级高中阶段10上海市区县级高三或高一、高二连续两年10上海市区县级高一或高二5校级高三或高一、高二连续两年5竞赛获奖类:具体加分项目参考《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表》5-8项的规定根据颁证单位、项目及名次等级高低另行审定5或10所有考生特长证书类:文艺、体育、科技发明等根据颁证单位和等级高低另行审定5或10
(二)推荐考核加分
凡经各相关中学推荐,并参加我校优秀高中毕业生推荐考试的考生,取得我校推荐加分资格的,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予以加5分(2014年3月已公布加分考生名单)。
以上加分从一就高,不得累计。
2014年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地区招生优惠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