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审、体检合格的基础上(体检和政审标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一)在三门单科成绩超过资格线的基础上,按三门课程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凡获得大学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可以选择申请英语免考,也可以选择参加英语入学考试。选择申请英语免考的考生,获得英语四级证书或英语专业四级证书的,核定以60分计入总分;获得英语六级证书的,核定以70分计入总分;获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的,核定以80分计入总分。若选择参加英语入学考试,成绩高于核定分数的,则以实际考分计入总分;成绩低于核定分数的,仍以核定分数计入总分;
(三)凡未获得英语四级证书的考生,均须参加英语入学考试,以实际考分计入总分。
2014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