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方式
半:集中二个暑假在校进行课程学习。
(二)学位授予
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授予教育硕士学位。
(三)其他
我校与报考者单位不签署培养协议,学习期间不可将户口、档案、人事等关系转入我校,在读期间的学费、工资、福利待遇、医疗等费用均由报考者与所在单位商定承担,报考者不列入学校的就业范围。
2014年华东师范大学在职人员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