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乐理、听音、视唱单项成绩不低于各单项总分的40%,按专业(器乐、声乐)复试成绩确定三试考试资格名单。
音乐教育方向:钢琴、声乐的初、复试(演奏\演唱)成绩不计入专业总成绩。复试中乐理、听音成绩计入专业总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00分,各单科满分分别为:声乐100分、钢琴100分、复试乐理100分、视唱40分、复试听音6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专业总成绩=[主项×50%+副项×35%+乐理×5%+(视唱+听音)×10%]×4,声乐与钢琴成绩高的一门自动确认为主项,成绩低的为副项。
音乐表演方向:专业初、复试成绩不计入专业总分。专业成绩以专业三试(不含视唱)成绩为依据,满分为100分。其中乐理、视唱、听音不计入成绩,但要求视唱、乐理、听音三门单科成绩不得低于各单科满分的40%。
2014年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其他省市生源计分和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