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自主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含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考试),择优录取。复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综合测试不合者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终止学业。
注:各专业方向额满开班,未达开班人数考生须服从专业方向调剂。
我校历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分数与调剂要求,可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栏目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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