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硕士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我校只招收选考英语语种的考生。
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国家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考生自行购买考试大纲。
GCT成绩一年有效,即当年有效。
第二阶段,达到我校确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综合测试。
专业考试形式为笔试;综合测试的形式和内容由院系根据专业领域培养的要求而定,以面试形式为主,重点考察考生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个人兴趣和研究计划等。
七、成绩查询
GCT考试成绩一般于2014年12月中下旬可以查询,届时请考生登录学位网查询,我校不再单独寄发成绩单,具体查询办法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学位网成绩查询通知和办法。
八、录取工作
我校自主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含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考试),择优录取。复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综合测试不合者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终止学业。
注:各专业方向额满开班,未达开班人数考生须服从专业方向调剂。
我校历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分数与调剂要求,可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栏目中查询。
九、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一)培养方式
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行校企联合培养的方式,每位研究生都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联合指导其论文工作,其中一名来自企业,一名由学校选派。
(二)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人员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在华东师范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软件工程硕士学位。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三)其他
我校与报考者单位不签署培养协议,学习期间不可将户口、档案、人事等关系转入我校,在读期间的学费、工资、福利待遇、医疗等费用均由报考者与所在单位商定承担,报考者不列入学校的就业工作。
十、学习年限、学费及开学时间地点
(一)学习年限与学费
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学费3.7万元。
(二)开学时间、地点
2015年3月。报到地点一般为我校中山北路校区。
十一、咨询和联系方式
2014年华东师范大学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