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资格复查时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3.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在职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限招中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丰富学生工作经验的教师;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限招高等学校的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校级领导。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两名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014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