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管理,使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科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模式。
(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导;校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若干面试专家小组(以下简称面试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5人以上组成;面试小组由5至7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一般由博士生导师或教授担任,设秘书1名,负责具体文秘工作。
2014年华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