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学院财务处
2014年8月1日
附件:
河池学院2014级新生学杂费收费标准表(委托银行代收) 单位:元
备注:
1.本科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均为预收。
2.高职高专科按学年收学费,本科按每年所修学分收学费。
3.学费总额指学生到毕业时应交的学费总数。本科各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准的学分制收费标准及所修学分收取学费。每学年因学分不同,收费也不一样。
4.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条件及自治区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多退少补。
5.教材费按实际领取教材价款结算,多退少补。
2014年河池学院新生第一学年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财务处咨询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