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2、根据报考人数等适当调剂分专业计划。对报考学生较多且计划已经完成的专业,经考生同意,可调剂到相近专业。
3、中职类考生参加市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三等奖以上)的可免试入学(不含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动车乘务专业)。考生必须持有效证书、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到测试现场办理审核免试手续,否则不予认可。 4、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者,考生按单科成绩(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名顺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5、空中乘务专业和高速铁路动车乘务专业实行单独录取,面试合格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遇面试成绩相同者,参考文化课成绩。
6、我院根据自身办学特色,立足人才培养目标,招收素质全面、特长突出的优秀学生。为进一步推进自主招生改革,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新模式,为不同类型优秀学生创造条件,采用“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被确定资格的中学(含中专、中技、职高),由该中学校长在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中多可实名推荐5名考生,所推荐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祖国,热爱职业教育,有投身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改革发展的服务精神。②品学兼优,素质全面、特长突出。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应符合条件公示后,可免试优先录取、入学,确保所推荐考生按时入学报到,否则下年取消该校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资格。
7、5月8日前通过淮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等方式向社会公示考生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5月15日前报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招生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办理录取相关手续。
8、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安徽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安徽省2014年普通高考。
9、5月30日前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10、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在自主招生考试(测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
1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的规定,自主招生中被录取的学生毕业后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并由国家教育部统一颁发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
2014年淮北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