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为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我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和各省(市)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认可生源省份加分政策;按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排专业。我校是教育部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按教育部及湖北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计划与比例,在湖北省实行单独招生与自主招生。
2、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我校招收艺术类考生,录取时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专业联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各专业不设定男女比例;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杂费等。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学校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助学育人体系,帮助贫困学生成才。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当年7—8月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6、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7、学制三年,学生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颁布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
2014年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院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