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和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学生处、教务处、纪委等有关处室负责人和各系主任为成员。全面负责学院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命题、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
2.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以下简称学生处,具体负责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学生处)
主要职责:编制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拟订招生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各种信息、数据的汇总和传递;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编排和落实考场;安排和培训监考教师;组织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协助试卷转递、保管的安全;维护报到、考试期间校园秩序;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安全。
(4)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5)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6)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委)
主要职责:负责全程监督考试、录取等主要环节的工作。
2014年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组织保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