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学院对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据综合素质考试分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免考的考生优先录取,非免考的考生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普通高考的有关规定。
3、学院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014年河北外国语学院河外单独考试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