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艺术、体育和对口专业的考生要有一定专业基础。考生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类。
报考艺术、体育和对口专业的考生要有一定专业基础。考生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类。
1.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科类有: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单独招生。艺术类专业包括音乐类(分声乐、器乐)、舞蹈类、美术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报考以上各类的考生均须按艺术类报名。
2.对口招生报考专业类有: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学前教育类。考生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类。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原来的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改为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经省专项测试认定合格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原来的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改为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我省对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组织的省专项认定测试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和健美操。
㈡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毕业当年开始,以下项目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我省对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组织的省专项认定测试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和健美操。
㈡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毕业当年开始,以下项目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获得一等奖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六名的学生、省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的学生、获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学生。
3.省授予“教育世家”称号的教师直系子女报考师范院校的考生、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初检合格的考生。
4.获省教育厅等五单位共同表彰的“创业明星”称号的对口考生、全省职业学校技能比赛获一等奖的对口考生。
1.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时,应填写本人有效联系方式,除填写一个录取期间联系电话外,还应再填写一个手机电话,用于省教育考试院的短信平台免费为考生提供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等信息的发送服务。建议不填写毕业中学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免因不能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而受到影响。
2.凡2009年及以后被院校录取的高考考生,如当年不报到,其录取信息将于次年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如实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外省在我省借读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籍等户籍不在我省的考生(符合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