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
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予以录取。
2)各专业总成绩均不得低于180分。
3)总分相同时,以文化基础成绩优先。
4)同一大类中不同专业的分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
2.备案与公示:学校根据录取程序和录取原则进行录取,5月5日—9日将拟录取结果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备案后,学校通过单独考试招生网站公示录取结果,并接受考生录取查询。
3.发放通知书:录取结束一周后学校以快递的方式(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时填报的联系地址)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入学资料。
2014年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