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各地及各单招院校要充分认识到我省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单招院校必须成立2014年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校单招工作的统筹研究、协调部署等事宜。单招院校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单招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招生管理制度及责任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单招工作,加强对考试命题、制卷、评阅、录取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考试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二)科学制定方案。各单招院校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校办学定位,突出本校办学特色,选择本校有特色的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计划数,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加大人才培养方案的配套研究,推动教学和培养机制的改革。
(三)积极宣传引导。2014年,我省将通过单招网络宣传平台(http://www.***/),统一发布各单招院校招生计划及方案、章程和办学特色等内容,省教育考试院也将在官网(http://www.***.cn/)对单招院校页面进行链接。各设区市教育局要面向师生和其他单独考试招生对象广泛宣传动员,特别是加强2014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及家长的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让他们了解单招考试的意义和措施,充分调动广大考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各单招院校也要积极配合,主动与各宣传媒体联系,为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严肃招生纪律。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规范单招中的考务管理、信息公开等招考行为,省教育考试院出台制定河北省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考务工作规定,各单招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我厅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届时将成立巡视工作组,对各单招院校的单招考试工作进行巡视。各单招院校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将严肃查处单招工作中的下列行为:虚假宣传,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生源;不按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提前揽储生源、超计划录取;招生组织实施工作不力,未完成拟定单招计划50%;未严格执行单招考试实施方案,招考秩序不规范;单招考试录取过程中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凡在单招考试工作中存在以上行为的,情节较轻者通报批评并核减第二年该校统招计划;情节较重者处理相关责任人并暂停其单招资格,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院校领导责任并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单招院校按照上述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并于2014年9月15日前将单招工作总结情况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辛集、定州市教育局将此文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高中段教育学校。
附件:2014年河北省实行单独考试招生改革院校名单
河北省教育厅
2014年2月17日
附件
2014年河北省实行单独考试招生改革院校名单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1.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2.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3.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4.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5.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6.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7.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
8.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1.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2.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3.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4.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5.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6.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7.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8.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9.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10.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11.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其他院校:
1.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2.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3.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
4.河北地质职工大学
5.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6.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7.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8.渤海石油职业学院
9.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
10.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11.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
12.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13.衡水职业技术学院
14.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15.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
16.泊头职业学院
17.冀中职业学院
18.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19.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0.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
21.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22.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
23.石家庄城市职业学院
24.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
25.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
26.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
27.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28.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
29.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
30.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
31.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32.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
33.河北外国语学院
34.张家口学院
35.渤海理工职业学院
36.河北传媒学院(运动训练、传统体育专业)
37.河北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2014年河北省教育厅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