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计划考试科目及比例音乐学(音乐教育)110主项50%、副项30%、视唱12%、练耳8%音乐学(声乐表演)20声乐80%、视唱12%、练耳8%音乐学(器乐表演)36器乐(含钢琴)80%、视唱12%、练耳8%音乐学(作曲)4理论笔试理论笔试80%、钢琴10%、视唱6%、练耳4%舞蹈学50剧目表演50%、技巧展示30%、即兴创编10%、练耳10%舞蹈表演20播音与主持艺术40朗诵展示(10%)、新闻稿件播读(40%)、即兴评述(30%)、模拟主持(15%)、形体与形象气质(5%)
注:1、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中的主、副项应为声乐、钢琴、器乐中的一项(除在湖南省可以以舞蹈作为副项外),其中声乐为必选项。
2、声乐表演方向招收的唱法种类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
3、音乐学(音乐教育)和音乐学(器乐表演)方向招收的器乐种类:钢琴、手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古筝、二胡、板胡、笛子、箫、笙、三弦、琵琶、中阮、柳琴、扬琴。
4、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比例协调,一般要求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专业基础突出者例外。
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名条件: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男生身高要求在1.68米(含)以上,女生身高要求在1.58米(含)以上;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并有一定的艺术特长。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要求:(1)朗诵展示:自备稿件,限时2分钟;(2)新闻稿件播读:考生当场播读抽定稿件,限时2分钟;(3)即兴评述:阅读指定材料,在规定时间内(1分钟)做准备后对材料内容进行评述(限时2分钟);(4)模拟主持:根据提供的材料,按提示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1分钟)做准备后进行模拟主持(限时2分钟);(5)形体与形象气质:目测。考试分两个考场,前两个科目为一个考场,后三个科目为一个考场。
2014年湖北师范学院音乐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