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舞蹈学及舞蹈表演专业录取规则为文理兼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规则为文理兼收,考生在专业取得我校测试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考生综合成绩(校考专业成绩×7.5×50%+高考文化成绩×50%)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3、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
2014年湖北师范学院音乐高考录取及其他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