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文化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1、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2、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成绩。
3、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
2014年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