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录取严格执行《河北师范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它志愿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3、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2014年河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软件工程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