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2014年4月26日到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办公楼)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据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2)高考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
(3)缴纳考试费的凭据。
(二)参考要求:
考生按准考证上考试时间,携带高考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在我院领取的准考证、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据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
(三)考试
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共600分。
1.笔试部分:(400分)
(1)考试科目:数学基础(100分)、语文基础(150分)、职业认知基础(100分)、英语基础(50分),满分共计400分,四科连考,考试时间共计180分钟。
(2)考试范围:以高中(或相当高中学历)水平文化基础为主要考点,主要考核学生的数学基本知识、数学思维能力;语文基本知识、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和鉴赏能力;职业认知基本知识、英语实际应用能力等。考试没有指定书目和教材,以反映现实生活、着眼解决实际问题的数学、语文、英语、工作生活常识为题材,客观考核学生综合水平和素质。
2.面试部分:(200分)
根据学院相关专业的学习需要,考核学生个人基础素质与专业综合素质。
考核内容包括:个人形象(30分)、个人特长与特质(30分)、自我介绍(40分)、综合素质(60分)、价值观取向(40分),满分共计2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5-8分钟,考试采取抽签选择试题方式。
3.加分政策
优惠加分项目共8项。在考生总成绩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
(1)国家发明创造专利。在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或自治区发明创造专利,计50分。
(2)高中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地市级以上计3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计4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3)高中阶段参加体育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地市级第一名计25分,第二名计20分,第三名计15分,地市级高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0分,第六名计25分,省及以上级别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4)高中阶段参加文艺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地市级第一名计25分,第二名计20分,第三名计15分,市级高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0分,第六名计25分,省及以上级别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5)运动员称号。在高中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体育特长生,计50分。
(6)立功受奖。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计50分。
(7)少数民族。加20分。
(8)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
符合增加分值条件的考生须在2014年4月26日领取准考证报到时,向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所在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具备上述几项增加分值条件的考生,允许增加的分值不能累加,按照增加分值高项加分。
4.免试政策
(1)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均达到B等级以上,可免试自行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按满分(400分)的90%记入录取总分。需提供高中会考成绩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2)符合下列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须在2014年4月26日领取准考证报到时,向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中学学校公章的证明信。经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省考试院审批,可免试录取。
①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
②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5.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科目2014年4月27日9:00——12:00笔试2014年4月27日13:00开始面试
(四)成绩查询
4月30日考生登录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lqcx.***)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可查询成绩。
2014年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