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美术类:
在湖南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湖南省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按(文化成绩×40%+我校专业校考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③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2、美术类
认可湖南省美术统考成绩
① 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按(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 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为准。
2014年湖北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招考办法湖南省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