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在湖北省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⑴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专业:按我院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⑵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0.4+专业校考成绩*0.6)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到低录
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⑶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专业: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湖北省招生办公室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湖北省招生办公室的文件为准。
2014年湖北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招考办法湖北省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