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文化基础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1、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有关规定。
2、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3、专业调剂: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的其他专业志愿考生中选择,直到调整计划录满为止。
4、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
毕业与证书: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和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国家承认学历。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在录取查询系统确认录取结果,并按考生所填地址用特快专递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学院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端学院路6号
乘车路线:从石家庄火车站南乘70路公交车到劳动关系学院站下车。或乘15路到红旗新石南路口换乘107、58路到劳动关系学院站下车。
邮政编码:050002
招生咨询电话:0311—83800016、83800096、83800568
联系人:李老师
网址:http://www.***.cn
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
2014年3月17日
2014年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单招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