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1学年者;本(专)科二年级以上者;
(2)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3)应作退学处理者,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4)单独招生(含专接本、艺术)、提前批招生有特殊要求、特殊类型专业。
(二)文科专业(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之间可以互转,理科专业(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之间可以互转,文理兼收专业(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之间可以互转。只招文科学生的专业与只招理科学生的专业不能互转,文理兼收的专业与只招文科或只招理科学生的专业不能互转。
(三)艺术类专业与其他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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