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应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于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和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予文化水平测试及综合素质测试,直接录取。
3.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优惠加分”确定每名考生总分。按照机械与材料工程、电气与信息工程、管理营销三个专业大类,依据总分从高往低依次录取,划定各专业大类分数线。
4.文化水平考试(免试学生除外)、综合素质测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5.各专业大类录取率基本相同,均为学院总录取计划人数与参加学院单招考试总人数的比值。
6.进入录取阶段的考生,一般按照第一志愿安排专业。考虑到学院教学资源的优化使用,为保证教学质量,报考个别热门专业的低分学生按照第二、三志愿安排专业。生源不足的各专业剩余招生计划调剂到生源充足的专业使用。
2014年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