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六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二)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评卷人员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评卷情况不得私自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考试招生全过程中,自觉接受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五)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在我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录取查询系统确认录取结果,并按考生所填地址用特快专递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2014年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