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投档录取成绩为“技能操作+专业基础知识+文化综合”考试成绩之和。根据考生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向低分排序。
3、进入录取阶段的考生,根据其专业志愿,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成绩总分相同的,根据技能操作考试成绩的高低录取。
4、对于获得地、市、州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中职考生,在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享受10分的加分政策。
5、对于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参加学院高职单招招生报名,按保送生录取,录取专业通过双向选择确定。
6、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我院核实资格、省招办公示无异议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录取专业通过双向选择确定。
7、2014年3月20日前,学院将拟录取考生数据库、拟录取考生名册和录取工作报告送省招办审核,同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提供考生个人成绩查询服务。
8、2014年3月31日前,将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学院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该拟录取名单也在省招办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14年8月,对经公示合格的考生办理网上录取手续。
9、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湖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及录取;未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其他形式的考试。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育才路399号
邮政编码:430090
联系电话:027-84731188、84732288 传真:027-84733388
学院网址:http://www.***.cn 进入招生网页
2014年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单独招生录取办法及时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