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类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各科满分均为200分)
考试时间:各科均为150分钟(以各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2、音乐类考试科目及办法:
专业名称面试顺序面试科目面试内容音乐学1声乐、气质形象演唱一首声乐作品;身高、形象、气质测评。2钢琴或其它器乐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3视唱、练耳现场抽题视唱五线谱或者简谱;现场弹奏听音。音乐表演(声乐方向)1声乐、气质形象演唱两首声乐作品;现场测试音域。身高、形象、气质测评。2视唱、练耳现场抽题视唱五线谱或者简谱;现场弹奏听音。音乐表演(舞蹈方向)1舞蹈①成品舞(不限舞种);②基本功(开软度测试,古典舞技巧组合一个)。 2形体形象测量身高及身材比例,形象、气质测评3节奏、模唱节奏(现场抽题模打节奏);模唱(现场抽题模唱)
特别提示:
a、“声乐、钢琴、民乐、钢琴或其它器乐、气质形象”考试内容均在同一考场进行。
b、声乐、钢琴、器乐考试中,考生一律背谱演唱(奏)。
c、考试时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d、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专业的“形体形象”在舞蹈考场进行,“节奏、模唱”考试在视唱、练耳考场进行。
e、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专业舞蹈考试的伴奏一律使用CD光碟。
3、音乐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
考生终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音乐学:主科50%、 副科25%、 视唱9% 、 练耳9%、 形象7%。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主科75%、 视唱9% 、 练耳9%、 形象7%。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80%、 节奏7%、模唱6% 、 形体形象7%。
2014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外省报考办法、时间及地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