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我校将根据河北省文件出台具体管理及实施办法,并于第一时间上网公布。
2、对于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有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考生因报考和录取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2014年河北北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其他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