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中职学校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的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考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做好命题、综合文化考试、技能考核、面试等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的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做好招生宣传、报名审核、上报与录取等工作。
第十四条 学院设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的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录取监督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监督和审查。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 报考条件:
1.2012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关于开展2012年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2】64号)规定,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的学生。
2.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证书和奖项(具备以下其中之一即可)
A.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有以下其中一种即可);
数控技术专业需获得的资格证书:计算机绘图员、车工、数控铣工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需获得的资格证书:计算机机械辅助设计、机修钳工、维修电工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电工专业技能课程 级以上(含 级)证书。
铁道机车车辆专业需获得的资格证书:机械钳工、维修电工、车工(数控车工)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电工专业技能课程 级以上(含 级)证书。
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需获得的资格证书:机械钳工、维修电工、车工(数控车工)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电工专业技能课程 级以上(含 级)证书。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需获得的资格证书:汽车客运调度员、计算机办公软件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应用电子技术专业需获得的资格证书:计算机电子线路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维修电工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需获得的资格证书:PS(图像图形处理)、局域网管理、电子商务员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B.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3.身体健康。
4.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第十六条 招生专业7个,招生计划700人
序号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合计分校招生计划对口中职学校中职对口专业备注1应用电子10050广东省科技职业技术学校电子技术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 50广州市电子信息学校电子与信息技术、通信系统工程安装与维护 2计算机应用技术10050广东省科技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应用技术 50广州白云行知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应用技术 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10050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无色盲、色弱。用人单位招聘要求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50广州铁路机械学校铁道运输管理无色盲、色弱。用人单位招聘要求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4电气化铁道技术5050广州铁路机械学校电气化铁道供电无色盲、色弱,只招男生。用人单位招聘要求身高≥168cm。5铁道机车车辆10050广州铁路机械学校电力机车运用与维修无色盲、色弱,只招男生,左右裸眼视力均≥4.9。用人单位招聘要求身高≥170cm。50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无色盲、色弱,只招男生,左右裸眼视力均≥4.9。用人单位招聘要求身高≥170cm。6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150100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电梯安装与维修) 50广州市电子信息学校机电技术应用 7数控技术10050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数控技术应用 50罗定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数控技术应用 合计 700
第十七条时间安排及责任部门
工作内容完成时间负责部门报送招生招生章程、转段考核方案、2014年3月21日前学院招生就业处牵头、教务处协助组织考生报名及审核考生报考资料2014年4月18日前各试点中职学校、学院招生就业处专业技能考核2014年6月15日前学院教务处及各相关院系、各试点中职学校在学校网站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2014年6月28日前学院招生就业处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2014年7月15日前学院招生就业处高考报名2014年12月10日前各中职学校(组织转段学生进行高考报名)整理考生送审资料2015年3月28日前学院招生就业处,各试点中职学校考生体检规定高考体检时间考生(考生根据当地招办要求)考生资料送审,办理正式录取手续2015年5月28日前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十八条 考核原则:转段选拔考核坚持公开、公平、科学的考核原则,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为重点,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注重考核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中职学段学生的所有学习课程的平均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第十九条 试点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由中职学校学生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提交获奖证明材料给我院。免试考生信息须经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公示无异后,我院于2014年5月10日前报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通过,经中职校对其学习表现考核合格,可以免予参加转段考核,就读相应专业。
第二十条 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 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学习,第四学年进入我院试点专业学习。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学年的学习,参加顶岗实习,准备就业或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
第二十二条 2014年3月,我院依据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并动员学生报考,中职学校负责组织转段考生报名工作。报名完成后由我院统一在省中招平台中职录取系统输入和校对参加转段考核学生信息。
考生在报名时须向所在中职学校填写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符合要求的技能证书或相关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2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2张相片分别粘贴在准考证、准考证存根上)。
第二十三条 转段考核方式。由我院会同对口中职学校制订详细的转段选拔考核方案。转段考核采取专业技能考核与平时成绩认定相结合的方式:由我院组织专业技能考核,自主命题,对口中职学校协助完务工作。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各专业考核见附件3);认定中职期间学习课程的平均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中职期间学习课程的平均成绩向社会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由中职学校提供学生中职期间学习课程的平均成绩(纸质及电子档)。通过公示的报考学生按1:1.5比例进入我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程序。
第二十四条 转段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中职阶段第四学期结束前(2014年6月),我院负责组织转段选拔考核工作。转段考核地点在对口中职学校。
第二十五条 学生成绩录入。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经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联合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后,由我院于2014年7月10日前将学生成绩录入省中招平台系统。
第二十六条 录取审核备案。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按认定的平时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我院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发预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含预录取名单,需注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学生应在高职院校报到时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此条款须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持预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同时须提供转段考核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我院校审核章)到省教育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换取正式录取通知书用以办理报到注册(也可由我院收齐统一办理通知书换领工作),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不发正规录取通知书,并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
第二十七条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予以免试入学。
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报主管部门审批并经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无异后给予免试入学。
第二十八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考生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中职阶段平均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九条 专业技能考核采取项目化考核方式,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潜能、职业倾向及专业技能实操能力。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条 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第三十一条 组织学生高考报名。由中职学校统一组织通过了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到属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信息采集、电子摄像等高考报名手续。
第三十二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铁道机车车辆只招男生,要求左右眼裸眼视力≥4.9,不招色盲、色弱学生;用人单位招聘要求身高≥170cm,请不符合身高要求考生慎重报考。电气化铁道技术只招男生,不招色盲、色弱学生;用人单位招聘要求身高≥168cm,请不符合身高要求考生慎重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不招色盲、色弱学生;用人单位招聘要求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请不符合身高要求考生慎重报考。
第三十四条 学生报考费、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1.报名及考核费:80元/人;
2.学 费:5500元/学年;
3.住宿费:650―1200元/学年。
第三十五条 经学校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六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七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国家奖助学金:2013年度,学校有11人获得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226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1000人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3000元。
3.学校奖学金:学校每年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高3000元。
4.企业奖学金:广东文舟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每学年20万元的“文舟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大通机械集团公司在我校设立每学年5万元的“大通助学金”资助贫困学生。
5.开设“绿色通道”,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6.勤工助学:学校提供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利用
课余时间通过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第三十八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赵老师
监督电话:020-86423910
传真电话:020-86423910
第三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江老师
咨询电话:020-36004159 020-37431459
传真电话:020-37431457
电子邮箱:gtxyzb@*** http://ddzs.***/mailto:gtxyzb@***
学校网址:http://www.***/ http://www.***/
招生网址:zsjyc/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并授权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中高职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积极推进中高职衔接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优秀中职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25号)等文件要求,为保证2014年我院中高职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对口中职学校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2014年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三二分段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