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新生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二)各批次院校按考生填报志愿投档后,对生源不足的院校,实行网上补报志愿的办法,考生可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上填报志愿系统(http://gkzy.***),进行网上补报志愿。网上补报志愿的时间及院校缺额情况将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及媒体及时公布。
(三)各招生院校在录取期间要认真实施阳光招生,要在学校网站及时公布招生政策规定、录取办法、录取信息,要扎实做好咨询、信访及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工作,热情接待考生和家长,准确解答考生和家长提出的问题。
(四)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和规范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8〕63号)文件规定,各招生院校在我省录取结束后一周内,应按每生30元标准向我院缴纳网上录取费。
(五)省内各院校要成立网上录取领导小组,实行封闭式网上录取。要选拔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秉公办事、遵守纪律,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今年高考,身体健康,并熟悉计算机操作的在职干部(教师)和纪检部门人员参加本校的网上录取工作。
(六)我院联系电话:0851-5987715(万厚勇)。录取期间联系电话,我院将在网上公布,并派人值守。
(七)银行汇款
单 位: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帐 号:
开户行:工商银行贵阳市西路支行
邮政汇款: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赵文亮 收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14年6月19日
2014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录取工作的有关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