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到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
(二)省招生考试院于2014年1月25日前公布省内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合格分数线,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和考生成绩分布等信息,考生可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平台(http://www.***)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三)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有关招生详情请登陆贵州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cn)。
咨询电话:0851-6701855(学校招生办公室)
0851-6702492(美术学院美术类专业)
0851-6702115(音乐学院音乐类专业)
0851-6700795、6690669(文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纪检监察电话:0851-6702772
贵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2014年贵州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省内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