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类专业:总分为300分。其中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
(二)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总分为300分。其中专长科目240分,视唱练耳60分,专业考试要求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所发文件执行,考试所需的乐器(钢琴除外)一律自备。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总分为300分。考试全程录像并现场传输到考场电视屏幕上。
1、自备稿件(限时2分钟)及指定稿件朗读120分;
2、形象及才艺展示(限时2分钟)90分;
3、即兴评述及回答问题90分。
2014年贵州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省内考试科目及分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