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到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0851-6701855(学校招生办)
0851-6702492(专业学院)
监督电话:0851-6702772
贵州师范大学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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