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可在各省高水平运动员栏目填报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类别专业志愿。 2、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的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在其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文化上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前提下,按文化上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4、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国家一级(或以上)运动员考生,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单招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者,报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予以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5、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贵州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测试合格名单,实行三级公示,由贵州师范大学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公示备案,未经教育部公示备案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六、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的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2014年贵州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填报及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