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方式为:面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高中(中职)毕业成绩两项综合,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考生面试、学业成绩各占50%形成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实施。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我院自主选拔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
4.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5、新生入学后经3个月复查期满,取得正式学籍,进入教育部高职高专电子注册网。
2014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