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4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2014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组织机构及职责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4-02 10:46:12 解决时间:2017-05-21 12:52

满意答案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广东省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B线、高职“3+证书”;外省录取批次见当地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高职“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我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

   在广东省,报考高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报考我院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年1450元。

   

   第二十九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1.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高金额为6000元/人/年;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4.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下发名额发放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 5.其它: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办公室,联系人:胡志先

   监督电话:020-82907070

   传 真:020-82907070

   电子邮箱:hlzyyb@***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2906888 32801002 32801003

   传 真:020-82906881

   电子邮箱:hlzyzsb@***

   学院网址:http://www.***

   招生网址:http://www.***/zsb/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于2014年3月13日由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我院2014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委托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 2017-05-21 12:52

类似问题答案

2014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阅读详细内容)
2012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校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夏季普通高考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