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10分;
②获全国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③获全省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4分、2分;
④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市级技能竞赛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可由学校优先录取。
考生加分的具体情况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所有加分项目,如遇政策改变,按广东省相关政策办理。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相同获奖项目不累计加分,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不同获奖项目可累计加分,每位考生加分项多不超过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参加笔试考试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院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加分以及加分的分值。加分结果须报学院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2014年广州城市职业学院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