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热爱教师职业,志愿从事职业教育工作。
2.在高职高专院校学习期间已修完专科教学计划(后一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20%以内。推荐参加非定向选拔的,国家、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高专学校可适当放宽到前30%以内。
3.身体健康,相貌端庄,无身体残疾,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2014年广西师范大学县级中等职业定向培养计划专升本招生学校情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