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时间
4月23--29日
(二)录取原则
我院对口专业设在普通批次录取。普通批次设三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录取按顺序志愿模式“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进行,投档比例1:1.1。
我院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免试生。其余考生将根据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拟录名单
4月30日--5月10日,我院将符合录取条件的预录取名单及预录取专业在校园网站公示,请考生根据填报的志愿,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四)候补名单
院校在参加测试未被预录的考生中,根据“遵循志愿、成绩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在不超过原始计划10%的指标数中确定本校候补考生。候补名单与预录名单同步公示。
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院校按照“缺一补一”的原则,从候补考生中递补预录,直至额满为止。获得递补的考生,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本人。
(五)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说明
对口招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政策一样,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获得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4月30日--5月10日期间,本人填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并将本人和家长签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传真至我院招生就业处,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正式录取
我院将预录名单(含递补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5月20日前,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公布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请考生及时查询,通知书将按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发放。
被正式备案录取后的考生一律不能退档换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除中职二年级在校生外),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4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七)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不招收色盲或谷丙转氨酶超过80以上(含80)且肝部弥漫性病变(脂肪肝除外)的考生。
(八)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九)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试成绩名列专业前10%的优秀学生,在第二学期开学成绩排名公布后可以申请转专业。
2014年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招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