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近年来,部分有意报读我院的考生因错误地选择了院校志愿填报顺序,从而被其它院校提档录取,给自己造成了不可弥补的遗憾。根据广西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录取规则:对本人填有志愿或经高等学校征得同意后被录取的考生,不予退档换录。
2、不论是顺序志愿投档还是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系统首先检索的是考生填报的第一个院校志愿。区别在于,顺序志愿投档的原则是“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平行志愿投档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3、顺序志愿按“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投档,以考生甲(500分)、考生乙(490分)二人投档录取为例:在顺序志愿模式下,考生甲第二志愿填报我院,考生乙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对于我院而言,录取系统将优先检索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乙,如果考生甲没有被他的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虽然考生乙的分数比考生甲低,但考生乙将被录取系统优先投档至我院。
4、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以考生甲(500分)、考生乙(490分)二人投档录取为例:在平行志愿模式下,录取系统将优先检索高分考生即考生甲的A、B、C、D四个院校志愿,如果考生甲同时符合A、B、C、D四个院校的投档条件,则考生甲将被录取系统优先投档至A志愿学校。对于我院而言,如果考生甲本意是报读我院,却把我院填在B、C、D志愿中的一个,则我院无法提档录取考生甲。
2014年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为什么在院校志愿第一志愿或A志愿栏内填选你院能增加被你院录取的几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