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职单招。
按教育部有关要求,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数量,第一年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0%,第二年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20%;第三年及以后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30%。具体数量由招生院校申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二)高职注册入学。
原则上在教育厅核定的学校年度招生计划30%以内自主制定高职注册入学招生计划和分专业计划。具体数量由招生院校申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2014年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试点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