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我院唯一现场报名点直接设立在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一条 由考生本人申请,招生录取工作按考生申请并提交注册入学材料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录取进度和结果将会及时公布在校园网上,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第十三条 申请材料包含准考证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正反复印一张A4纸,并在空白处由考生本人亲笔书写“本人自愿申报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注册入学,本人对志愿的真实性和唯一性负责。”字样,并亲笔签名、注明日期),分数条及报名信息登记表。
2014年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注册招生报名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