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分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回原定向或委培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参加就业派遣。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相关情况须在复试时以书面形式向研招办说明。
2014年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研究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