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甘肃省相关录取政策。
(一)宣传报名
凡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各级招生办公室、征兵办公室、试点高校和普通高级中学,要提前做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作用,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家长、教师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毕业去向等相关信息。
(二)体格检查
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第一志愿信息,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院校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体检对象,并于7月1日前将参加体检的考生信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提供省征兵办公室。省征兵办公室负责通知所有报考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时考生须准备4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省征兵办公室确定体检医院,并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和《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同时参照征集义务兵的办法,于7月10日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
(三)政治审查
省征兵办公室负责将体检考生名单发送至考生户口所在市(州)征兵办公室。7月8日前,由考生所在县(区)征兵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招收士官政治审查表》和《应征公民走访调查表》,参照征集义务兵的办法对考生进行政审。严禁将《招收士官政治审查表》交给考生或者其家长自行办理。7月10日前,由市(州)征兵办公室统一将考生《招收士官政治审查表》报送省征兵办公室。
(四)面试
各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须于7月9日前,派3名干部到省征兵办公室报到,商定考生面试事宜。7月11日,省征兵办公室会同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和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编成3个考评组(每组由三方各1人组成,以部队为主),依据《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统一组织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对考生的报考动机、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反应能力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与不合格。省征兵办公室通知有所报考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五)志愿填报
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必须填报高考志愿,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志愿安排在第一次填报志愿(直招士官批,时间6月23日―25日)时填报,考生志愿分为一个第一志愿,三个并列志愿。省招生办根据考生所填第一志愿信息,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据院校招生计划数3倍比例向省征兵办公室提供体检名单。
(六)录取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录取安排在本科三批结束后,高职(专科)批录取前进行。省招生办从第一志愿上线(高职专科参照分数线)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录取。当第一志愿和并列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时,从其他体检、政审、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充。
7月25日前,省征兵办公室将体检、政审、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数据库提供给省招生办公室,并通知考生参加体检、政审、面试的结果,对不合格考生要告知具体原因。8月15日前,省招生办公室将录取名单发送省征兵办公室。省征兵办公室将录取名单发送招收部队,建立完善档案资料,移交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
(七)补充
培养对象因淘汰出现的空缺,每年8月31日前可从同年级修满1年的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与招生同步办理。高校对报名学生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学习情况初步审查后择优推荐;高校所在地省级征兵办公室会同招收部队按照前述招生办法,组织体检、政审和面试,根据其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入伍意愿等,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
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招生程序和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