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区)招办、招生院校和普通中学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实施农村自主选拔招生的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栏目增加“农村专项名单”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考生的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各市(州)要健全市、县、中学的多级公示制度,把两种类型招生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分数、录取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附件:甘肃省2014年普通高校农村自主选拔和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办法
甘肃省2014年普通高校农村自主选拔和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1号)及《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4]9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甘肃省2014年普通高校农村自主选拔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办法》。
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农村自主选拔和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认真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公示公开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