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国家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一年按10个月发放。委托培养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2)设立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10%)奖励金额为3000元,二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15%)奖励金额为1500元,三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15%)奖励金额为1000元。所有研究生可参与评选,一年一评。
(3)学校还设有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等,奖励金额由300元到5000元不等。
(4)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按月发放津贴。
2014年赣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