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的通知》【桂教考试(2013)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代码为10595,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高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举办的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下设的二级学院,负责开展高职(专科)层次的职业教育。
第三条 学校办学地点: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点: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南珠大道9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
第四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区教育厅领导下,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贯彻“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高职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六条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是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七条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广西招生考试委员会、区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
第九条 招收对象
1、“2+3”学年制形式高职班:已报名参加2014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的二年级学生;
2、“3+2”学年制形式高职班:已报名参加2014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第十条 招生计划
系别专业名称“2+3”计划数“3+2”计划数机电工程系数控技术3520模具设计与制造5020机械制造与自动化4530微电子技术452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4520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化控制2010电子信息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技术5020通信技术4520电气自动化技术4020移动通信技术2510计算机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5020计算机信息管理4030计算机应用技术3020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开发方向)3010电子商务6020软件技术1510设计系电脑艺术设计4020广告设计与制作4020影视动画3010装潢艺术设计3020装饰艺术设计1510工业设计2010财经与外贸管理系法律事务1510市场营销5020会计6030连锁经营管理2515旅游管理专业3015应用英语1010报关与国际货运1010合 计10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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