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设计、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等专业考试科目设置:素描(100分)、色彩(100分),两科成绩相加取平均分为专业成绩;使用同一套题目,不按具体专业划线,统一按美术类专业划线。
(2)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考试科目设置为:才艺表演(100分)、面试(100分),两科成绩相加取平均分为专业成绩,单独划线。
(3)书法学专业考试科目设置:临摹(100分)、创作(100分),两科成绩相加取平均分为专业成绩。
(3)考试时间:以各省考点安排为准。如有变动,请考生注意各考点的招生考试广告专栏。
2014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科目及分值类似问题答案